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属下公司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2021-12-07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 2021-099 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 发展 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公司债券简称:21 穗发 01、21 穗发 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属下公司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
       政府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不具有
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投资事项为投资意向,所涉具体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
项目进度和实施周期存在不确定性,在实施过程中受多方综合因素影
响存在变动的可能,具体以公司投资项目公告为准。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当前计划投资总额仅为初步预估金额,实际投资规模将根据后
续具体项目推进确定。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能源公司”)于
近日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简称“禄劝县政府”)
签署《云南禄劝新能源及零碳产业园区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1
(简称“本协议”)。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1、甲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乙方一: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乙方二:石林鸿麒置业有限公司
    (1)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法定代表人:陈桃
    (3)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
事处南门街鹿城广场商业 2 栋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
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4、乙方三:云南金宁投资有限公司
    (1)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法定代表人:郭林宁
    (3)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 157 号佳华广
场 C 座 6 楼 605 室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项目投资;新能源科学技术的研究及
推广;节能科技的研究及开发;新能源设备的研究及销售;
加油站、天然气加气站的建设;社会经济信息咨询;国内贸
易、物资供销(电动自行车除外);对外贸易经营(货物进
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2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签订本框架协议无需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
司在禄劝县投资设立禄劝穗发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
首期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2 亿元。
    二、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的
    为贯彻国家新能源开发利用政策,推动禄劝县新能源产
业与农旅产业融合发展,助推禄劝县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
展,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发展原则,新能源公司
发挥在新能源领域的投资运营专业优势,投资禄劝县风光储
一体化发电基地项目,推动禄劝县经济快速发展。
    (二)合作内容
    项目投资总额为 125 亿元人民币,其中,乙方一负责投
资建设风光储一体化发电基地项目(按 200MW 集中式风力
发电、1000MW 集中式光伏发电、80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
规模)约 85 亿元,乙方一、乙方二和乙方三引进其他产业
项目约 40 亿元。
    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投资建设风力光伏发电基地、装备制
造、绿色数据中心、风力光伏制氢、农业电商及智能仓储物
流、新型产业复合人才培养、产业基金、生活商业配套的零
碳产业园区。
                           3
    乙方 3 家公司组成投资联合体,自筹资金建设。
    项目合作期限为 5 年,2022 年 1 月至 2026 年 12 月。
    甲方同意乙方在禄劝县投资建设本项目,并为乙方积极
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优惠政策。在双方合作期间,未
满足乙方新能源投资指标前,暂不引入其他新能源企业。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能源公司此次签订框架协议,有利于扩大公司新能源
业务规模,推进公司在禄劝县实施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建设,
助力公司绿色低碳能源企业集团战略目标的实现。
    公司将设立项目公司负责禄劝县项目的投资建设,注册
资本金按总投资的 20%,按项目进度进行注资,其余项目建
设资金通过融资方式解决。
    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营业收入、
净利润等构成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性
约定,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
确定性。
    (二)本协议投资事项为投资意向,所涉具体投资项目
的实施内容、项目进度和实施周期存在不确定性,在实施过
程中受多方综合因素影响存在变动的可能,具体以公司投资
项目公告为准。
    (三)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产
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
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当前计划投资总额仅为初步预估金额,实际投资
规模将根据后续具体项目推进确定。
    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4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合作事
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