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2022-04-01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 2022-022 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 发展 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公司债券简称:21 穗发 01、21 穗发 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金融服务
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财务公司”)拟在 2022 年度继续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
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产投”)全资
子公司发生存款、提供结算服务等关联交易,并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要求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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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产投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属下全资子公司与公司构
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预 2021 年实际 预计与实际发生金额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方
计金额 金额 差异较大的原因
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 20,030 20,008
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 1,310 1,015 资金归集减少
财务公司 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 70 45
吸收存款
广州嘉逸贸易有限公司 1 2
广州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4,550 4,704
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 0.4 426 支付定期存款利息
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 174 23 资金归集减少
财务公司 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 0.8 0.5
利息支出
广州嘉逸贸易有限公司 1.2 0.03
广州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54 55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本次预计金额
占同类 占同类
关联交 本次预 月与关联人 上年实际 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人 业务比 业务比
易类别 计金额 累计已发生 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
例(%) 例(%)
的交易金额 大的原因
差异原因为活
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 20,350 80.91 20,000 20,008 80.96
财务公司 期余额增加
吸收存款
广州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4,800 19.09 4,718 4,704 19.04 -
按照财务公司
统一颁布的存
财务公司 款利率执行,
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 127 69.40 69 426 88.38
利息支出 差异原因为定
期存款 2022 年
4 月到期
2
按照财务公司
广州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56 30.60 9 56 11.62
统一颁布的存
款利率执行
合计 25,333 24,796 25,194
- -
二、关联方介绍
(一)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高东旺
2、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 号 901 房(仅限
办公用途)
3、注册资本:652,619.7357 万元
4、主营业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财务咨询服务;
企业总部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
项目的除外);投资管理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
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参与设立
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风险投资;资产管理
(不含许可审批项目);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5、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6 、 截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 广 州 产 投 总 资 产 为
3,237,720.08 万元、净资产 1,462,055.32 万元、营业收入
223.62 万元、净利润 55,496.37 万元。
(二)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邓汉明
2、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 26 号
3、注册资本:26,620.60 万元
4、主营业务:电力供应;专业停车场服务;为船舶提供码
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
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
处理服务;火力发电;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产投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
发电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发电厂)是广州产投全资子
3
公司广州广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能投资)属下全资
子公司。因此,广州发电厂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广州发电厂总资产 43,843.9
万元、净资产 36,149.27 万元、营业收入 731.04 万元、净利
润-2,759.62 万元。
(三)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漆洪峰
2、注册地址:广州增城新塘镇环保二路 10 号
3、注册资本:24,644.60 万元
4、主营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微咸水及其他类似水的
收集、处理和再利用;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
方可经营);电力供应;火力发电;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
浮筒等设施;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
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产投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
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隆热电)是广州产投全
资子公司广能投资属下全资子公司。因此,旺隆热电为公司
的关联法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旺隆热电总资产为 80,120.63
万元、净资产 75,725.89 万元、营业收入 93.4 万元、净利润
-2,954.21 万元。
(四)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漆洪峰
2、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温涌路 9 号
3、注册资本:5,000 万元
4、主营业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微咸水及其他类
似水的收集、处理和再利用。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产投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
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塘水务)是广州产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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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广能投资属下全资子公司。因此,新塘水务为公
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新塘水务总资产为 14,453.36
万元、净资产 13,960.96 万元、营业收入 64.64 万元、净利
润-85.56 万元。
(五)广州嘉逸贸易有限公司(已注销)
1、法定代表人:刘静波
2、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 号 2305 房
3、注册资本:50 万元
4、主营业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产投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
嘉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逸贸易)是广州产投全资
子公司。因此,嘉逸贸易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嘉逸贸易已于 2021 年 5 月 9 日注销。
(六)广州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霍军
2、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585 号 3-4 层
3、注册资本:2,000 万元
4、主营业务:管道工程施工服务(输油、输气、输水管
道工程);管道设施安装服务(输油、输气、输水管道安装);
机电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建
筑物自来水系统安装服务;建筑物燃气系统安装服务;机电设
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专用设备安装(电梯、锅炉除外);厨
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发;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产投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
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工程公司)是广州产投
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因
此,燃气工程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广州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5
5,596.89 万元、净资产 2,428.93 万元、营业收入 24.62 万
元、净利润 19.50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为广州产投全资子公司提供日均存款余额不超
过 3 亿元人民币的存款服务和结算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存款利率按照财务公司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利
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同
时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提供同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2、结算服务收费标准按照财务公司统一颁布的业务定价
执行,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
平。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吸收广州产投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及
广州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合计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日均存款余
额;
2、为广州产投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及广
州燃气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广州产投属下全资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是正
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有利于提升资金集中使用效率、
为成员单位提供专业金融服务,增加经营收入。该关联交易
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2021 年度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此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度财务公司与广州产投属下全资子公司发生吸收
存款业务日均余额 25,775 万元,利息支出共 504 万元。
八、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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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广州产业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
8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经过审慎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
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认真审查,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
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上述关联交
易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8 名非关联董
事(包括 4 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有关关联交易议案,
未发现董事会存在违反诚信原则对关联交易事项做出决策、
签署相关协议和披露信息等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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