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评估报告2022-04-09
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广州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查验是否具有有
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并审阅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
告,评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与风险状况。
经评估、审核,本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
《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
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财务公司
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具体风险评估说明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
局批准(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45H244010001),在广州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EDXB6Q),由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比例 70%,出资金额人民币 7 亿元)、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
公司(出资比例 10%,出资金额人民币 1 亿元)、广州燃气集
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10%,出资金额人民币 1 亿元)、广州
发展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10%,出资金额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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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 1 亿元)于 2016 年 8 月共同出资 10 亿元组建的一家非银
行金融机构。
根据《广东银保监局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
办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类)业务的批复》(粤银保
监复〔2020〕164 号),经广东监保监局批准,财务公司的本
外币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
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
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
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
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
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
类)。报告期内财务公司经营业务范围未发生变化。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建立
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
理负责制,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机构的
公司治理架构。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
会及审计委员会等 3 个专业委员会,根据业务发展以及内控
管理的要求设有综合部、财务部、风控部、资金部、信贷部、
结算部、稽核部等 7 个部门,组织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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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经营层组织实施
内部控制制度,各业务部门针对各项具体业务制定并充分执
行标准化的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对业务
操作与管理中的各种风险事项进行识别、监测、评估、控制;
风控部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健全风险识别与评估工作机制,
组织业务部门完善业务风险管理措施;稽核部门对内控执行、
业务操作、规范化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各部门分工明
确、权责明晰。
(三)重要风险控制活动
财务公司已建立了不同层级、职责范围组成的全面风
险管理组织架构,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及风险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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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监事会、总经理及信贷审查委员会和经营决策委员
会、以及各部门分工与协作的风险管控职责,明确了前
台、中台、后台分离的工作程序,构建了业务、风险、稽
核组成的三道风险防控体系。
1、信贷业务风险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 14 项信贷风险管理类制度规范。在具
体信贷业务操作过程中,遵循“真实、客观、公正”及“先
评级授信,后用信”的原则,执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
后检查的流程,做到审贷分离,有效控制信用风险。
贷前信贷部和风控部严格贯彻“审贷分离”原则,从行
业、经营、财务等多方面依据客观标准对拟用信客户进行
资信状况分析和评估,掌握项目风险状况,对客户的偿债
能力做出全面评价后,客观公允地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授
信及单笔业务评审工作。贷中加强流程控制,坚持全面审
批原则,严格按照授信额度控制贷款发放节奏,着重审核
放款资料的合规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信贷审查委员会履
职正常。贷后要求信贷部及风控部分别通过现场和非现场
方式,实时动态的掌握借款单位经营情况,确保借款单位对
贷款资金的使用依法合规、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2021年
公司成员单位经营与盈利情况总体良好,贷款风险分类均
为正常。2021年末财务公司贷款余额29亿元,无关注类贷
款,财务公司信贷客户整体偿债能力稳定,信用风险维持
在较低水平。财务公司及时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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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标准由2020年末的2%提升至2.5%,通
过提高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比例,进一步提升财务公司风险
抵补能力。
2、资金业务风险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资金、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等资
金管理制度10项,规范各项资金业务开展。财务公司每日
统计资金头寸,定期收集成员单位的资金收付计划和融资
计划等各类资金流动信息,预测未来短期内的流动性缺
口,以确定流动性适宜度,及时识别流动性风险;时刻关
注因利率等外部市场因素变化所导致的资金市场变化,加
强资金头寸管理,形成合理的资产负债分布结构。财务公
司审慎选择资金存放银行,严格审核存放同业业务方案、
存放银行评级、授信报告及操作程序合规性等风险因素,
确保同业存放业务风险可控。财务公司每笔定期存放前均
预测对流动性的影响,合理安排资金投放。财务公司经营
决策委员会运转良好,投资业务的审批、授权、操作合规
稳健。自2020年获准开办有价证券投资业务(不含股票投
资)后,财务公司审慎稳步开展基金业务,风险相对其他
投资业务较低,并严格设定基金公司和基金产品准入条
件。2021年6月经批准,财务公司基金业务余额控制从7亿
元调整为8亿元以内,对单一基金公司仍控制在4亿内,相
关产品未出现投资收益为负值的情况,市场风险相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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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报告期内,财务公司基金投资业务的申购、持有和赎
回均严格遵循审批流程。上述投资业务符合经批准的经营
业务范围,投资决策、业务操作、投后跟踪均严格遵循公
司的内控制度规定,投资业务风险可控。
3、结算业务风险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结算业务管理的各项业务管理办法和
操作流程,现形成结算类业务制度共 6 项,有效实现对结算
业务操作风险的管控。
4、风险审查和监测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 16 项风险管理类制度规范。财务公司
风控部对信贷和资金等资产业务严格进行事中审查,并通过
会议审议机制,有效防控信用、市场风险;财务公司建立了
风险监测和报告机制,根据监管政策确定主要风险监管指标,
风控部和业务部门同时监测,定期向财务公司董事长、监事
长、管理层汇报。
5、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设立了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稽核部),建立
了科学可行、覆盖全面的内部稽核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对财务公司的各项业务活动进行持续的内部审计和监督,定
期对财务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业务活动的合规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指引》提出的要求,在制度建设方面明确信息科技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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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份、调用、保管、应急预案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报告期
内完成信息系统漏洞堵塞、升级安防设备、虚拟机双机主
备、巡检应急机制等多项工作,通过公安部门的等保二级
测评,采取了有效的管控措施和技术手段,提高财务公司
资金信息系统运行安全性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健运
行。持续开发和维护信息科技系统,不断提高信息科技系
统的运行稳定性、界面友好性、逻辑科学性和信息安全
性,发挥信息科技系统的风险隔离功能和统计分析功能。
报告期内,财务公司信息科技系统运转良好,未发生重大
网络故障和信息科技风险案件。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财务公司总资产
74.04 亿元,负债总额 61.96 亿元;吸收存款余额 61.35 亿
元;贷款余额 29 亿元。2021 年财务公司营业总收入 1.11 亿
元;净利润 0.73 亿元。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
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
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
理。
(三)监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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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的各项指标如下表所示:
序号 指标 标准值 本期实际值
1 资本充足率 ≥10% 27.22%
2 流动性比率 ≥25% 77.67%
3 拆入资金比例 ≤100% 0.00%
4 投资与资本总额比例 ≤70% 60.97%
5 担保余额比例 ≤100% 0.00%
6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 ≤20% 0.24%
(四)股东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股东存贷款情况
金额:万元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 存款 贷款
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 70,000.00 84,651.00 0.00
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5,386.54 0.00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3,221.29 90,500.00
广州发展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9,739.02 11,847.48
本公司(母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8.47亿元,
占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61.35亿元的13.80%。财务公司对
股东发放贷款余额为10.23亿元,其中:财务公司对股东广
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发放贷款9.05亿元,超过该股东对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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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公司出资额;财务公司对股东广州发展能源物流集团有
限公司发放贷款1.18亿元,超过该股东对财务公司出资
额,财务公司已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四
十六条就上述贷款发放情况向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报
告。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从未发
生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本公司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制订了在财务公司存款业务
的风险处置预案,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
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综上,报告期内,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 5 号)及《关于修改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银监会令 2006 第 8
号)之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
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
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
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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