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01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 2022-047 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 发展 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公司债券简称:21 穗发 01、21 穗发 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向全体
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应到
会董事 8 名,实际到会董事 7 名,张龙董事委托李光董事出
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瑞雄先生主持,
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州发展上思华兰 300MW 农业光伏储能
一体化项目的决议》(应到会董事 8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名,8 票通过)。
新能源公司与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人民政府于 2021 年
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拟在上思县投资建设华兰 300MW 光储
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华兰项目”)及那琴 200MW 光储一
体化项目(以下简称“那琴项目”),总投资约 22 亿元。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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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协议后,新能源公司加紧在当地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获
得了项目所需相关批复文件。
(一)投资建设华兰项目的必要性
公司投资建设华兰项目符合国家双碳目标,符合国家新
能源发展的政策要求,项目建设既有利于改善当地的能源结
构,又有利于推动当地劳动就业和地方财政增收,使新能源
与生态农业渔业及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助推当地绿色能源和
社会经济发展。
投资建设华兰项目符合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符合
公司加大新能源装机的投资建设规划,有利于公司加快转型
升级步伐,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二)投资华兰项目的可行性
华兰项目选址位于上思县华兰镇俊仁村、那岩村、德安
村及周边区域,拟建厂址为低山丘陵地貌,规划装机容量为
300MW,配套储能为 45MW/90MWh,采用“农光互补”“渔光
互补”模式进行复合型光伏项目建设。
华兰项目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取得广西光伏发电项目建
设指标,于 12 月 11 日取得项目备案证。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项目总投资 13.13 亿元,
资本金占比 20%约 2.63 亿元,年利用小时 1,114 小时,广西
上网电价 0.4207 元/千瓦(含税)测算,项目资本金内部收
益率(税后)超 8%,经济性良好。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产业规模,经审议,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同意新能源公司投资建设华兰项目;
(二)项目总投资 13.13 亿元,资本金占比 20%约 2.63
亿元,新能源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向项目公司分步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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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二、《关于通过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广州发展上思那琴 200MW 光储一体化项
目的决议》(应到会董事 8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名,8
票通过)。
新能源公司与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人民政府于 2021 年
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拟在上思县投资建设那琴 200MW 光
储一体化项目及华兰 300MW 光储一体化项目,总投资约 22
亿元。签订协议后,新能源公司加紧在当地开展项目前期工
作,并获得了项目所需相关批复文件。
(一)投资建设那琴项目的必要性
公司投资建设那琴项目符合国家双碳目标,符合国家新
能源发展的政策要求,项目建设既有利于改善当地的能源结
构,又有利于推动当地劳动就业和地方财政增收,使新能源
与生态农业渔业及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助推当地绿色能源和
社会经济发展。
投资建设那琴项目符合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符合
公司加大新能源装机的投资建设规划,有利于公司加快转型
升级步伐,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二)投资那琴项目的可行性
那琴项目选址位于上思县那琴乡联惠村、龙楼村及周边
区域,拟建场址为低山丘陵地貌,规划装机容量为 200MW,
配套储能为 30MW/60MWh,采用“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模
式进行复合型光伏项目建设。
那琴项目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取得广西光伏发电项目建
设指标,于 12 月 11 日取得项目备案证。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项目总投资 9.1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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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金占比 20%约 1.83 亿元,年利用小时 1,114 小时,广西
上网电价 0.4207 元/千瓦(含税)测算,项目资本金内部收
益率(税后)超 8%,经济性良好。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产业规模,经审议,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同意新能源公司投资建设那琴项目;
(二)项目总投资 9.15 亿元,资本金占比 20%约 1.83
亿元,新能源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向项目公司分步注资,
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三、 关于通过公司为广州发展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决议》(应到会董事 8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名,8
票通过)。
具体请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发布的《广州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天然气贸易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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