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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29  

                        证券代码:600098               证券简称:广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2-091 号
公司债券简称:21 穗发 01、21 穗发 02、22 穗发 01、22 穗发 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2 月 28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
号发展中心大厦 6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
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513,630,49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1.67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
长蔡瑞雄先生授权李光董事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方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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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2 人,蔡瑞雄董事长、张
     龙董事、谢康独立董事、马晓茜独立董事、杨德明独立董事
     会因工作原因或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苑欣监事、陈旭东
     监事因工作原因或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在任高级管理人员 4 人,出席 2 人,王铁军副
     总经理、马素英总会计师因工作原因或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
     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宏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513,630,492   100          0     0.00     0     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513,630,492   100          0     0.00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公司发行
       超 短 期 融 资 券 的 4,415,371   100    0      0.00     0      0.00
       议案》
 2     《关于公司发行
                        4,415,371       100    0      0.00     0      0.00
       中期票据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州金鹏律师事
务所
   律师:潘筱云、简璐云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执行了法定的表决程序,表决数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全部议案均获得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
表决权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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