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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1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 2023-026 号
 公司债券简称:21 穗发 01、21 穗发 02、22 穗发 01、22 穗发 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而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
 更和调整。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准则,同时对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年初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规定
 了企业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
 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1
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
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
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
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
延所得税资产。并要求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企业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
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
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
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
产。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
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按《企业
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
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
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未分别确认相应的递
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
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按照解释
第 16 号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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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按解释第 16 号要求,对
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交易将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
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根据新旧政策衔接规定,对首次
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年初相关财务报表
项目进行调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调整如下:
                                                                        单位: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 月 1 日
     项目                                    调整数
                    (调整前)                                 (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884,908,383.37          30,974,802.23         915,883,185.60
递延所得税负债     597,765,280.87          30,974,802.23         628,740,083.10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政策变更要求进行
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请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批准。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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