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相关情况的公告2015-07-28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34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相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并开始停牌;2015年4
月29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并开始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连续停牌;
2015年5月28日、6月27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本公司自股
票停牌以来,公司董事会一直在全力积极推进资产重组工作,为减少关联交易,
注入优质资产,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和持续发展能力,为股东争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2015 年7 月 25 日,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公司实际
控制人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各方,签署了《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重组交易标的资产
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机械制造类资产、光伏电站。
二、交易对方
公司的标的资产交易对方为控股股东及独立第三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涉及控股股东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标的资产如下:
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公司100%股权、苏州苏福马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镇江
中福马机械有限公司88.34%股权、宁夏振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70%股权、江苏扬
1
工动力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交易方式
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及支付现金
四、标的资产未来盈利情况及盈利补偿承诺
目前正对标的资产进行深入审计评估及盈利能力预测等工作,对标的企业的
未来盈利能力预测工作尚在进行中,是否进行业绩补偿承诺尚在磋商之中。
本次重组仍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可能存在双方无法就收购相关事项达成一致
意见而致使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法实施的风险。
本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29 日起继续停
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2 个月。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7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