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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林海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相关情况的补充更正公告2015-07-29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35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框架协议相关情况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7 月 25 日,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公司控股

股东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及独立第三方,签署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框架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重组交易标的资产

    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机械制造类资产、光伏电站。

    二、交易各方

    1、控股股东: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对本公司的持股
       控股股东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万元)       比例(%)

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   机械制造与销售      92912            42.10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控股股东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构成关

联交易。

    收购的标的资产如下: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江苏林海动力机

械集团公司100%股权、苏州苏福马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镇江中福马机械有限

公司88.34%股权、宁夏振启光伏发电有限公司70%股权。

    2、独立第三方:倪学萍、李国林

    倪学萍:女,江苏宝应县人,1971年10月出生;李国林,男,江苏宝应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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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0年4月出生,二人为夫妻关系。

    收购的标的资产如下:倪学萍持有的江苏扬工动力机械有限公司60%的股权、

李国林持有的江苏扬工动力机械有限公司40%的股权。

    三、交易方式

    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及支付现金

    现对此予以补充更正。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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