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7-03-08
股票简称:林海股份 股票代码:600099 公告编号:临 2017-008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 2 月 28 日收到控股股东中
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函》。根据上交所《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公司需要召开董事会审议终
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故公司申请股票自 2017 年 3 月
1 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第三十五
条规定:“因本指引第三十四条规定事由停牌后,上市公司应当在停牌之日起五
个交易日内自查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查对象应当包括披露预案之日上市公司前
十大股东、前十大流通股东及本指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
间为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至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因终止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停牌前一交易日。” 公司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之日为 2016 年 9
月 4 日,鉴于公司不掌握 2016 年 9 月 4 日前十大股东、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 日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 2016 年 9
月 4 日前十大股东、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2017 年 3 月 7 日公司收到查询名
单,并将结合本名单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自 2016 年 9
月 4 日至 2017 年 2 月 28 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前十大流通股东及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在获得查询结果后公司将立即公布查询结果。
2017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终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并定于 2017 年 3 月 8 日上午 10:00-11:00 召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与交流,
因此公司股票申请继续停牌,并在投资者说明会信息披露后立即申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