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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1-02-06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04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孙峰先生;董事李升高先生、

陈文龙先生、卢中华先生、陆莹先生;监事会主席袁伟先生、监事严文其先生;

副总经理高峰先生、秦圣高先生、吴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计划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不低于 50 万股(含本数)、

不高于 200 万股(不含本数)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2021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

   ●本次增持主体后续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

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以自有资金自愿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 A 股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情况:董事长孙峰先生;董事李升高先生、陈文龙先生、卢中
华先生、陆莹先生;监事会主席袁伟先生、监事严文其先生;副总经理高峰先生、

秦圣高先生、吴俊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

      2、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截至公告披露前,均尚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

投资价值的认同,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增持。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份。

      4、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增持不低于 50 万股(含本数)、不高于 200 万股(不含本数)公司股份。
                       最低增持数量(万股)    最高增持数量(万股)
 序号        姓   名
                             (含本数)            (不含本数)
  1          孙   峰            5                       20
  2          李升高             5                       20
  3          陈文龙             5                       20
  4          卢中华             5                       20
  5          陆   莹            5                       20
  6          袁   伟            5                       20

  7          严文其             3                       10
  8          高   峰            5                       20
  9          秦圣高             5                       20
  10         吴   俊            5                       20
  11         李鹏鹏             2                       10
        合   计                50                      200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

    实施期间,需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限制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公

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

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主体后续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

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