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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3-25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刘彬、陈武

明、邓钊)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维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

的权利。同时,在工作中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加深对公司的认

识,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保障。现将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及投票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                                                                                  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                   其中:以通       委托                  是否连续       出席股
                        亲自出                                   缺席
  姓名    参加董事                 讯方式参         出席                  两次未亲       东大会
                        席次数                                   次数
          会次数                     加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刘 彬             6           6            6              0        0      否                      0

 陈武明            6           6            6              0        0      否                      1

 邓 钊             6           6            6              0        0      否                      0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所有会议

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年参加                 本年参加                  本年参加薪酬与        本年参加
          提名委员会次数           审计委员会次数              考核委员会次数      战略委员会次数
  姓名
                        实际                    实际                    实际                    实际
          应参加                   应参加                      应参加              应参加
                        参加                    参加                    参加                    参加

 刘 彬         1               1        3              3            0          0            1      1

 陈武明        1               1        3              3            1          1            0      0

 邓 钊         1               1        0              0            1          1            0      0

                                                1
     三、2022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经对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查验,并在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审核的

基础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发表意   意见
    时间          会议名称               发表的独立意见
                                                                      见人员   类型
2022 年 1 月 14   八届八次                                            全体独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董事会                                              立董事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关于利润分配、关于薪
2022 年 4 月 25   八届九次   酬情况、关于内部控制、关于资金占用和对   全体独
                                                                               同意
日                董事会     外担保、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关于对国机财   立董事
                             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关
2022 年 5 月 6    八届十次                                            全体独
                             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独立            同意
日                董事会                                              立董事
                             意见
2022 年 9 月 8    八届十二                                            全体独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次董事会                                            立董事
2022 年 10 月     八届十三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独立意见;关   全体独
                                                                               同意
28日              次董事会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立董事

    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我们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详细

审阅,其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董事会所审议

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也未发生对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在此期间,我们与公司高管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运用自

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

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情况

     (一)关于年度报告审核

    依据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定,在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编制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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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认真参与年报审计工作,听取了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

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并与会计师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

做好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参与了年报审计各个重要阶

段,确保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及出具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二)关于关联交易事项

    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进行了认真审核和分析,公司预计的主要关联交易均是销售产品和购买原材料业

务过程中发生的,为正常经营性往来;公司的其他关联往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

操作,符合市场准则,未发现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产生损害的情况。

    (三)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5 年,为确

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更换

了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我们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影响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

性和会计报表审计质量,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2 年 1 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李鹏鹏先生为公

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时,我们对聘任财务总监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发表了独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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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2022 年 9 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陆莹先生为公

司总经理的议案时,我们对聘任总经理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关于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未遗漏任何重大信息,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考察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一)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我们积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现场考察,对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凡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

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通过电话、邮件等

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

趋势等信息,并积极献计献策;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

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履行了独

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

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



                                     4
小股东的权益。

    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增强对公

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报告期内,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勤勉地履行董事的职

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查、审慎研究,并根据各人的专业知识发表意见,

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以上是我们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 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

有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特此报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   彬、陈武明、邓       钊

                                                    2023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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