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3-25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刘彬、陈武
明、邓钊)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维护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
的权利。同时,在工作中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加深对公司的认
识,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保障。现将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及投票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 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 其中:以通 委托 是否连续 出席股
亲自出 缺席
姓名 参加董事 讯方式参 出席 两次未亲 东大会
席次数 次数
会次数 加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刘 彬 6 6 6 0 0 否 0
陈武明 6 6 6 0 0 否 1
邓 钊 6 6 6 0 0 否 0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所有会议
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年参加 本年参加 本年参加薪酬与 本年参加
提名委员会次数 审计委员会次数 考核委员会次数 战略委员会次数
姓名
实际 实际 实际 实际
应参加 应参加 应参加 应参加
参加 参加 参加 参加
刘 彬 1 1 3 3 0 0 1 1
陈武明 1 1 3 3 1 1 0 0
邓 钊 1 1 0 0 1 1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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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经对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查验,并在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审核的
基础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发表意 意见
时间 会议名称 发表的独立意见
见人员 类型
2022 年 1 月 14 八届八次 全体独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董事会 立董事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关于利润分配、关于薪
2022 年 4 月 25 八届九次 酬情况、关于内部控制、关于资金占用和对 全体独
同意
日 董事会 外担保、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关于对国机财 立董事
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关
2022 年 5 月 6 八届十次 全体独
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独立 同意
日 董事会 立董事
意见
2022 年 9 月 8 八届十二 全体独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次董事会 立董事
2022 年 10 月 八届十三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独立意见;关 全体独
同意
28日 次董事会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立董事
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我们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详细
审阅,其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董事会所审议
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也未发生对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在此期间,我们与公司高管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运用自
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
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情况
(一)关于年度报告审核
依据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定,在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编制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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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真参与年报审计工作,听取了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
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并与会计师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
做好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参与了年报审计各个重要阶
段,确保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及出具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二)关于关联交易事项
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进行了认真审核和分析,公司预计的主要关联交易均是销售产品和购买原材料业
务过程中发生的,为正常经营性往来;公司的其他关联往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
操作,符合市场准则,未发现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产生损害的情况。
(三)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5 年,为确
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更换
了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我们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影响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
性和会计报表审计质量,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2 年 1 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李鹏鹏先生为公
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时,我们对聘任财务总监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发表了独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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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2022 年 9 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陆莹先生为公
司总经理的议案时,我们对聘任总经理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关于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未遗漏任何重大信息,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考察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一)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我们积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现场考察,对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凡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
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通过电话、邮件等
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
趋势等信息,并积极献计献策;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
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履行了独
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
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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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的权益。
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增强对公
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报告期内,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勤勉地履行董事的职
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查、审慎研究,并根据各人的专业知识发表意见,
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以上是我们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 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
有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特此报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 彬、陈武明、邓 钊
2023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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