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关联交易公告2019-01-25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10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关联方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参与
公开招标方式竞得公司环保部斜管沉淀池改造(EPC)工程总承包,合
同总金额为 566 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因公司与关联人一方参与公开招标导致。
●公司认为:本次关联方通过参与公开招投标进行交易,交易价
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影响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对本公
司并无负面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过去 12 个月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
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委托
的招标中介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招标
编号:FJTP-0624181116239-1),公司关联方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皇环保”)通过参与公开招标方式竞得公司环保
部斜管沉淀池改造(EPC)工程总承包标的。2019 年 1 月 23 日,公司
与中标人金皇环保在福州签订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环保
部斜管沉淀池改造(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为 566 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金皇环保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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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
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
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本次关联交易因公司与关联人一方参与公开招标导致。公司认
为:本次关联方通过参与公开招投标进行交易,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不存在影响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对本公司并无负面影
响,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方介绍
(一)金皇环保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白马路 10 号万科广场 S2 栋第五层
主要办公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 451 号鼓楼科技商务
中心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邱宇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主营业务: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境
技术研究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受托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咨询、清洁生产技术服务、排污量指标测算服务;环境监理;环
境保护验收调查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等。
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319.99 万元,净资产 810.72 万元,2017 年营业收入 3,120.64 万
元,净利润 296.95 万元。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皇环保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
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无本公司股份。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公司环保部斜管沉淀池改造(EPC)工程总承包,系委托招标中介
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方。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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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公司关联方金皇环保竞得上述工程总承包标的。
公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影响本公司作
为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对本公司并无负面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
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9 年 1 月 23 日,公司与中标人金皇环保签订了《福建省青山
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环保部斜管沉淀池改造(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合
同总金额为 566 万元。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工程范围
本次斜管沉淀池改造工程为总承包工程(EPC),包括旧池子改造
部分的保护性拆除、改造设计、接口、设备选型、采购、运输及储存、
制造、土建建(构)筑物的设计(含供货及施工)、建设全过程的技术指
导、安装、改造、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
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所有工作,所有施工垃圾清理装袋运送至甲方指
定地点。
(三)合同工期
合同签字并生效后 18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改造项目,具备投运
条件。
(四)合同价格
包干总价为 566 万元,其中:设计费及总包管理费 35.90 万元;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费合计 161.96 万元;机、电、仪设备及部分主材
费合计 368.14 万元。
(五)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及乙方提供现场勘查确认函后支付 30%合
同价即 169.80 万元。
2、工程进度付款
(1)建安工程
①建安工程月进度款: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 60%支付月进度款,
每个月 25 日报月进度款,次月 10 日前且拨付上月进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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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再付建安工程总造价的 5%。
③留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费总价的 5%作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
后 15 天内无息支付。
(2)设备及材料采购
①设备及材料到货开箱验收合格后 10 天内甲方再行支付给乙方
设备及材料总价款的 50%;
②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合格并开具足额设备及材料总价款税率
为 16%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再行支付设备及材料总价款的 15%;
③(无任何质量问题情况下)余下的 5%设备及材料总价款的一年
质保期满后 15 天内无息支付。
(3)设计费及总承包管理费支付
①土建施工图完成并交付施工后,甲方支付设计费用总额的 30%。
②其余全部施工图完成并交付施工后,甲方支付设计费用总额的
40%。
③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总承包管理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负责设备的消缺直至达到本技术协议规定的排放要求,
如果乙方经三次消缺处理仍不能满足要求,则甲方有权扣除 70%合同
款,并终止合同。
2、本工程运行成本通过 168 小时验收双方配合进行核算确定,
处理一吨污水超过其提供的保证值时,乙方承诺不低于以下标准赔偿
甲方损失:
超过保证值 5%以内(含 5%),不予赔偿;
超过保证值 6%以内(含 6%),按合同总额的≮2%赔偿甲方损失;
超过保证值 7%以内(含 7%),按合同总额的≮4%赔偿甲方损失;
超过保证值 8%以内(含 7%),按合同总额的≮6%赔偿甲方损失;
以此类推。
3、乙方不能积极配合试验、检验工作,扣乙方合同总价的 0.5%。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工期交付使用时,应赔偿由于
误工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其损失费按每拖延1日历天向甲方支付 3000
元,并累计计取。
5、上述违约赔偿的支付方式,由甲方在合同款中直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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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扣减及赔偿并不能免除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中的其他义务。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及其附件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招标
文件、投标文件、技术协议等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
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工程是对原有深度处理老系统沉淀池进行升级改造,使改造
后的系统能够满足3.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能力,改造后加药系统实现
自动化,以保障源头生产线的正常运行。此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关联方
通过公开公开招标方式竞得本次公司环保部斜管沉淀池改造(EPC)工
程总承包。公司以公平的招标方式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价格是公
允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相关说明
公司关联方金皇环保通过参与公开招标方式竞得标的,构成关联
交易。关联方意向投标时,公司已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以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相应办理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审批程序,因此
未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等相关声明。
七、报备文件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环保部斜管沉淀池改造(EPC)工程
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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