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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山纸业: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及坏帐准备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及坏帐准备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
福建省青山纸业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资料,并通过对公司有关情况
的了解和调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计提资
产减值及坏帐准备相关事项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佛山市三水青山纸业有限公司货款 1,974.97
万元、广州市安福纸制品有限公司货款 1,468.23 万元、浙江宁波昊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货款 160.17 万元、上海航邦浆纸有限公司货款 321.83 万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单项
个别认定法对上述四家应收货款按 100%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扣除以前年度已计提坏帐准备,
报告期,继续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合计为 757.12 万元,该事项对 2018 年度利润的影响金额
为-757.12 万元。 计提后的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更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公司应进一步加强货款回收力度,强化内部跟踪与管理,针对部分难以回收欠款
必要时通过司法手段追讨,以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二、我们对公司本次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要求公司董事会就
上述事项提供了详细的资料。经核查,本次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
够更加真实地反映目前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
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已公告的《2018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中已经考虑了上述资产减值及坏账准
备计提情况,不会导致公司预计的 2018 年度业绩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本次无形资产减值及坏账准备计提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方法,计提依据
充分。公司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及坏帐准备相关事项的议
案》,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特此说明
                                                         二○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独立董事:郑学军、杨守杰、阙友雄、曲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