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2019-04-2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
经验的独立董事杨守杰先生担任。2018 年,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1〕41 号、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
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重点围绕公司财务信息审核、内控规范建设
与评价、内部审计指导与落实、外部审计评价与聘任、关联方审定、关联交易审核、年度报
告审计与披露等方面开展工作。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会议召开情况
1、2018 年 1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召开关于 2017 年报审计工作会议(临时会议),
审阅了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安排计划等,并与财务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
进行沟通与交流。
2、2018 年 3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7 年报年审注册会计师现场沟通会(临时
会议), 再一次审阅了公司年度会计报表,确认了审计过程中的相关事项,并就经初步审计
的会计报表和初步审计结论发表了书面意见。
3、2018 年 4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计机构
从事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核意见、
关于聘请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建议、2017 年内控工作专项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关联方名单及其关联关系(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工作报告(含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公司 2018 年内审计工
作计划)。
二、关于前一报告期(2017 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及披露
2018 年,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在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
计公司过程中,充分发挥了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工作的独立性,全程跟踪、审核和监
督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过程,并就提示关注事项多次和注册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沟通和交流,以促使经审计的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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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本报告期(2018 年度)的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我们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18 年年
度会计报表,认为:公司 2018 年年度会计报表中所有交易均已记录,交易事项真实,资料
完整,会计政策运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未发现公司有对外违规担保情况及异常关联
交易情况;公司财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和报表内容完整,报表合并基础准确;同时与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制订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计划,同意将此财务
会计报表提交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
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我们于 2019 年 4 月 3 日参加了年审注册会计师
现场见面会,再一次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度会计报表,认为:公司在审计前编制的会计报表
与初步审计后的会计报表没有重大差异,经初步审计的会计报表客观、真实、全面反映了公
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就此出具了书面意见。
2019 年 4 月 18 日,我们最后审阅了经审计的公司 2018 年度会计报表,认为:经审计
的公司 2018 年度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年
度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准确无误,不存在遗漏。同意将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的 2018 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四、关于关联方审定与关联交易的审核
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关联交易制度》,
报告期,我们对公司关联方定期进行了梳理与审定,并经董事会确认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络系统报备,揭示关联方名单及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关联关系等相关信息。2019 年 4 月
18 日,我们对公司关联方名单(截至 2019 年 3 月 31)及关联关系进行了重新审定,并报告
公司董事会确认。
公司尚未成立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报告期,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所有关联交
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相应意见,公司 2018 年关联交易的交易方式、定价原则与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公司分别就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因公开招标导致关联交易等关联
交易事项提出了书面审核意见。
五、关于内控规范建设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主板上市公司全面完成实施内控规范建设精神,公司基本完成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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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规范建设的任务,并在持续完善。2017 年,公司聘请中介,通过制度梳理完善,编制《内
控制度手册》、《内控评价手册》,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内控体系,企业内控规范管理意识
也得到明显增强。报告期,公司根据年度计划,在 2017 年重新梳理和编制的《内控制度手
册》、《内控评价手册》基础上,继续进行公司内控穿行测试,深入问题查找、风险分析、制
度完善和缺陷整改,推进企业内控系统规范化、制度精细化进程。
六、关于内控的自我评价及内控审计监督
自 2008 年度开始,公司已连续十一年完成并公开披露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
年,公司以监管部门推行主板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为指导,再次对公司内部控制
进行了测试与评价,并决定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披露《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公司聘请资质机构对公司内控进行审计,我们与内控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
并制订了年度内控审计工作计划,并进行了全程监督。审计期间,审计机构在公司 2019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现场见面会上递交了初步审计意见,并就内控主要缺陷和整改意见进行充分
的沟通与交流。
七、关于对审计机构评价及下一年度审计机构聘任建议
作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度审计过
程中,能坚持独立性原则,严格按照审计准则要求开展审计,深入公司及各子公司收集财务
数据,认真完成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工作认真负责,态度严谨,
能公允、客观地进行独立审计,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内控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
进行评价,以及其对公司业务的充分了解,建议:继续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报公司董事会审核,股东大会
批准。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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