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上汽集团:关于投资设立上海元界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2020-11-27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0-052
债券代码:155709           债券简称:19 上汽 01
债券代码:155847           债券简称:19 上汽 02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上海元界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元界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有限合伙企业”或“基金”)
     投资金额: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
        高科”)、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旭资
        本”)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元界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72 亿元,其中公司认缴
        出资 53.99 亿元、张江高科认缴出资 18 亿元、恒旭资本认缴
        出资 0.01 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的基金尚处于设立过程中,基金具有
        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
        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加快打造上汽集团自主高端智能纯电汽车品牌,公司拟与张江
高科、恒旭资本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元界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专项投资于高端智能纯电汽车项目。基金认缴
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72 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53.99 亿元,持有其
74.986%份额;张江高科认缴出资 18 亿元,持有其 25%份额;恒旭资
本认缴出资 0.01 亿元,持有其 0.014%份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批准,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张江高科
    公司名称: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樱
    成立时间:1996 年 4 月 18 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154,868.955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 200 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公司受让地块内的土地开发与土
地使用权经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物业投资和经营管理,商业
化高科技项目投资与经营,设备供应与安装,建筑材料经营,仓储投
资,与上述有关的有偿咨询业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
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
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截止 2019 年末,张江高科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人民
币 256.17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93.06
亿元,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 14.77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人民币 5.83 亿元。
    (二)恒旭资本
    公司名称: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永涛
    成立时间:2019 年 7 月 16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塔新路 999 号 1 幢 313 室-1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创业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恒旭资本管理模式:由项目执行团队筛选调查潜在投资项目,经
过立项、尽职调查、合规审查、交易方案谈判等工作,提交投资决策
委员会进行内部审核,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投资方案后,由项目执行
团队负责安排签署并履行投资交易文件。
    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号:P1070270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李若山先生同时担任上汽集团与张江高科的独立
董事,不存在其他构成关联人的情形,本次上汽集团与张江高科共同
投资设立基金的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豁免按照关联交易
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规定。公司按规定执行相关豁免程序,本
次上汽集团与张江高科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交易,豁免按照关联交易
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
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上海元界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收
到 7 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独立董事李若山先
生在本议案表决时履行了回避义务,其余董事以 6 票同意该议案。
    公司间接持有恒旭资本 40%股权,不是恒旭资本第一大股东,也
未实际控制恒旭资本。恒旭资本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无拟增
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恒旭资本中担
任任何职务。


三、有限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上海元界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二)主要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集创路 200
号 1 幢 115 室
     (三)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四)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
产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五)存续期限:3 年投资期,4 年管理退出期,2 年延长期
     (六)投资领域:作为专项基金,认缴资金 72 亿全部投资于高
端智能纯电汽车项目
     (七)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八)认缴出资总额:72 亿元人民币,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情
况如下:
                           合伙人身     认缴出资
         合伙人名称                                认缴比例   出资方式
                               份       (亿元)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3.99     74.986%      货币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8.00       25%        货币
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普通合伙人     0.01      0.014%      货币

     (九)管理模式:合伙企业不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合伙企业对外
投资应遵循严谨的投资流程,通过商业尽调、法律尽调、财务尽调和
/或税务尽调(具体根据项目情况而定)、理性评估,管理人需落实
市场与项目分析、投资策略与逻辑、财务测算、潜在风险分析、退出
策略等。管理人应依据本协议约定的组合投资范围、限制和投资程序
运作合伙企业资产,具体可由管理人的管理制度进行约定。
     恒旭资本作为管理人向基金提供投资管理服务,基金应每年按约
定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十)利润分配:合伙企业收入应当优先用于支付合伙企业任何
应付未付的费用,并在收到后的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支付完毕上述
费用后的剩余金额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十一)退出机制:根据合伙企业的组合投资的特点和需要,合
伙企业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组合投资时,可以依法选择适用的退
出策略。
四、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基金拟计划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含其指定的
下属投资主体)专项投资于高端智能纯电汽车项目(暂定名“智己汽
车”)。本项目定位高端纯电动市场,将全新打造电子电器架构,从
底层打通整车与驾乘体验高度相关的电子控制单元,应用数据驱动,
聚焦客户感知,重构用户体验,鼓励用户进行高度自定义,实现汽车
智能化宽度和深度的突破。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将发挥各合作方在人工智能、自动驾驶、芯片和新能源
汽车等领域的优势,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实现创新发展,打造双赢
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将加快汽车产业的自主创新与转型升
级,实现对传统汽车产业链的全面重构,构建更具吸引力的智能网联、
新能源汽车的创新生态体系,提升上汽集团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加
快创新转型升级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六、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的基金尚处于设立过程中,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
性较低等特点,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
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