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集团:上汽集团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2022-09-10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58
债券代码:155709 债券简称:19 上汽 01
债券代码:155847 债券简称:19 上汽 02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议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并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披露了《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
中 竞 价 交易 方式回 购 公 司股 份方案 的 公 告暨 回购报 告 书 》( 临
2021-05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A 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资金总额为
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91 元/股(含 28.91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 2021 年 9 月
9 日-2022 年 9 月 8 日)。
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
人民币 28.91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8.24 元/股(含),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为 2022 年 7 月 15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发布的《上海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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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公司股
份价格上限的公告》(临 2022-049)。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披露了《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临 2021-055)。
(二)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实际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为 80,021,9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49%,回购最高价格为人民币 21.48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人民
币 15.34 元/股,回购均价为人民币 18.75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500,062,241.03 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 2022 年 9 月 8 日,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累计数为 188,183,861 股。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
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未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详见《上
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临 2021-054)。
2022 年 5 月 4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总公司”)拟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计划的告
知函,上汽总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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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的认可,计划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不
低于人民币 16 亿元且不超过 32 亿元,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上
汽总公司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发布的《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
告》(临 2022-029)。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上汽总公司已累计增持
公司 98,668,318 股 A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45%。
除上述情形外,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
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合计为 80,021,941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本
次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 3 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
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
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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