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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集团:上汽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9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按照上海汽车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规定,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始终坚持认真、规范、
有效地履行职责,现就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若山先生、董事王坚先生、
独立董事曾赛星先生 3 名成员组成;2022 年 5 月,李若山先生
任职期满,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选
会计专业人士孙铮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八届十次会议补选孙铮先生担任审计委员
会委员,并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具备专业的财务审计知识和
丰富的商业管理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谨慎履职,积极克服特
殊时期对工作条件的制约,充分利用网络、视频、电话等多种方
式开展工作,有效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持续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积极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
报告,具体如下: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
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一)2022 年 4 月 26 日以线上方式现场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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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第一次会议(扩大会议,独立董事与外部董事全体参加),
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德勤华永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情况的
汇报》《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情况与 2022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的汇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情况的汇报》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
同意以上议案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及内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2 年 8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为:《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关于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内审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关
于<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
会同意以上议案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2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为:《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审
计委员会同意以上议案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2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四次
会议,会议审议事项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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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伙)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含 2022
年度关键审计事项的沟通)》《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内审工
作计划执行情况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汇
报》。审计委员会同意以上汇报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公司编制和披露 2021 年度财务报
告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充分审查监督,积极履行
职责。审计委员会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会议与外部审计机
构协商确定年度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审计工作重
点;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扩大会议,审阅公司年度
财务报告,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内
部控制、日常关联交易、衍生品交易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听取外
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情况,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公允,不存在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以外原因作出的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以及涉及重要会
计判断的事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德勤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4 期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对于担任公司年度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的德勤事务所,审计
委员会认可德勤事务所的专业能力、国际视野、服务大型企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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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其对公司进行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
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并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
提出的关键审计事项以及出具的审计意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结
合公司专业部门的内部评价意见,我们对其审计工作质量、执业
能力及诚信状况表示满意。经会议讨论,审计委员会同意向公司
董事会提议继续提请股东大会聘请德勤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与内控审计机构。
    2022 年 12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与德勤事务所商讨
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并讨论确定年度关
键审计事项。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始终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
性,在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定期听取公司内审工作计划及阶段执行
情况,并听取公司内控检查监督等相关内容汇报,确保公司将内
审工作覆盖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企业。针对外部环境变
化与创新转型要求,特别强调对相关所属企业的内审要求,尤其
重视对前期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跟踪分析。同时,推动公司内审
部门通过各种创新方式,尤其注重运用数字化手段,不断强化内
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提高内审工作的绩效和效率。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公司根据国家及相关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合规、
完整、有效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发展实际,
定期评估公司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并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
董事会。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制度体系及内控管理,新增《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三项管理制度。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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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相关要求,编制了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符合中国证监会及相
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要求。
    2023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并将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各项相关规定,在审阅公司财
务报告、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监督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协调管理层与内审及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等方面规范履职,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孙铮、王坚、曾赛星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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