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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2018-11-27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认真审阅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 现就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审
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
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对
交易标的资产进行了审计和评估,并以该等审计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资产评估
采用的评估方法适当,价格公允,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论合理,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


    华卫良


    朱其珍


    耿成轩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