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鼎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2018-12-12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编号:临 2018-093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是对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6 日披露的“2016-081”号公告的后续
进展公告。
●合同类型及金额:孟加拉国 khulna 200-300MW 双燃料联合循环电站项目
总承包交钥匙工程(EPC 总承包形式),合同金额为 USD 297,985,585.85 + BDT
510,342,482.00(折合约为 USD 304,528,438.18)。
●合同生效条件:
1、双方签订 EPC 总承包合同(已完成);
2、买方信贷的融资贷款协议签订(已完成);
3、联合体已向业主递交履约保函(已完成);
4、联合体收到信用证;
5、业主已向联合体中的永鼎泰富足额支付 EPC 合同 15%的预付款。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900 天(其中单循环发电 540 天),质保期 2 年。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项目需完成其余的合同生效条件,所以对
本年业绩没有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虽然 EPC 合同和融资贷款协议已签订,但还需满足生效条件,存在相应风险。
一、合同签署基本情况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
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总承包“孟
加拉国 khulna 200-300MW 双燃料联合循环电站项目”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控
股子公司江苏永鼎泰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泰富”)和哈尔滨电气国
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电气”)组成的联合体与孟加拉国家电
力发展局签署“孟加拉国 khulna 200-300MW 双燃料联合循环电站项目”EPC 总
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 USD 297,985,585.85 + BDT 510,342,482.00(折合约为
USD 304,528,438.18)。
公司已对合同标的和当事人情况以及合同主要条款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特别重
大合同的公告》(临 2016-081)。
二、合同进展情况
2018 年 12 月 10 日,该项目融资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分行)与业主
(孟加拉国电力发展局,Bangladesh Power Development Board,简称 BPDB)
的双方授权代表,在中国南京签署融资贷款协议。
截至目前,合同生效条件已完成以下工作:
① 双方签订 EPC 总承包合同;
② 买方信贷的融资贷款协议签订;
③ 联合体已向业主递交履约保函。
三、相关说明
该合同全部生效条件还未满足,存在相应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发布相关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
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