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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10-30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

的相关议案资料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回购注销

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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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华卫良                    耿成轩




                                                        2019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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