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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鼎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年度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04-10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19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转股代码:190058                 转股简称:永鼎转股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申请年度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东部超导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超导”)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

    本次为东部超导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为 1,800 万元,本公司已实际为

其提供担保的余额 3,129.6811 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收到函件,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部超导向华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 1,800 万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批准。(详见公司临 2020-006、临 2020-01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东部超导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庞金路 1801 号
    法定代表人:蔡渊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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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5 日
   经营范围:超导磁体、超导电缆、超导电力设备、超导产品检验检测设备、低温
制冷设备(不含橡塑类)的研发、生产、销售;机电设备和产品的研发、销售;钢
带(材)、铜带(材)、有色金属基带(材)的销售;超导电力技术的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会务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服务;创业投资;
企业管理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研发、制造、销售;电
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气自动化设备,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线、电
缆的研发、销售;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电力设备安装、测试、维修;电气设备、
机械设备的租赁;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东部超导资产总额为 2,421.11 万元,负债总额为
600.34 万元,资产净额为 1,820.77 万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142.45 万元,净
利润为-779.23 万元(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担保范围: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
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
他其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任何
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
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
于被担保债权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
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
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
期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日
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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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东部超导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
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对东部超导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其正常运营的流动
资金需求,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为东部超导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
需要,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采取了有效监控措施,风险可控。但我们提醒公司管理层
应密切关注担保风险,加强对外担保管理,从总体上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严格
控制和化解现存对外担保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3、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担保事项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461,6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控股子公司>总额为
379,572.5589 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 224,084.229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80.76%,其中: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总额为 280,402.5589 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 124,914.2293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2018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45.02%。以上均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东部超导营业执照复印件;
    4、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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