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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08-28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
事前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议案资料后,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
决定,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情形,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二、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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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华卫良                    耿成轩




                                                         2020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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