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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鼎股份: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互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0-12-12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106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转股代码:190058             转股简称:永鼎转股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互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集团”),江苏永鼎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公司本次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申

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合计为 4,490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

余额 102,170 万元;永鼎集团本次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为 10,436.48

万元人民币,永鼎集团已实际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 257,046.44 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公司为永鼎集团提供的担保, 苏州鼎欣房地产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欣房产”)和作为实际控制人的莫林弟提供了保证反担保;

永鼎集团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1、鉴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期限届满,
公司收到银行函件,继续与上述银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向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申请 1,490 万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
股东永鼎集团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申请 3,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授
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上述担保金额合计为 4,490 万元。
    2、公司收到函件,永鼎集团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签署《保证合
同》,为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申请合计 4,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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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永鼎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签署
《保证合同》,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申请 1,436.48 万元期限
为六个月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永鼎集团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
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 5,000 万
元期限为五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为本公司上述
担保金额合计为 10,436.48 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0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0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0-022、临 2020-085、临 2020-053、临
2020-09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永鼎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吴江区黎里镇芦墟汽车站东
    法定代表人:莫林弟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
    经营范围:通信器材的生产销售;制造加工铜丝、铜制材冶炼;机电产品的销售;
对实业投资;实物租赁;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通信工程安装;(以上涉及资质
凭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永鼎集团持有本公司 30.74%的股权(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为本公司控股股
东,其股权关系图如下:

                  莫林弟                                      莫思铭

                           89.725%                              10.275%




                                      永鼎集团


                                             30.74%

                                      永鼎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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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永鼎集团资产总额为 695,543.00 万元,负债总额为
493,169.69 万元,资产净额为 202,373.31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398,963.63
万元,净利润为-2,065.56 万元(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
    保证人(乙方):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约定
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
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
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间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甲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
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
两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两年。若主合
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两年。若主合同为信用
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两年。若主合同
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2、保证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
    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及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
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
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
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在该保证期间内,
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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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着互保互利的原则,公司与控股股东永鼎集团计划在 2020 年
度互为提供担保预计,其中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拟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大于公司拟
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且公司为永鼎集团提供的担保已由鼎欣房产
和作为实际控制人的莫林弟提供了保证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履约能力且信
用状况良好,其中鼎欣房产的资产完整不存在受限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给公司带来的或
有风险较低,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公司为永鼎集团提供的担保,由鼎欣房产和作为实际
控制人的莫林弟提供了足额的保证反担保,永鼎集团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未要求公司提供
反担保,也未收取任何费用;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永鼎集团互为提供担保,从而促进控
股股东与本公司的共同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与控股股东永鼎集团互为提供担保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
立意见:本着互保互利的原则,公司与控股股东永鼎集团计划在 2020 年度互为提供担
保预计,其中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拟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大于公司拟为控股股东永
鼎集团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且公司为永鼎集团提供的担保由鼎欣房产和作为实际控制
人的莫林弟提供了保证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履约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担
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
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还需取得
本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批准;一致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互为
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经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与控股股
东永鼎集团互为提供的担保额度分别为 105,000 万元和 490,000 万元(公司为永鼎集团
提供担保预计额度 105,000 万元人民币,永鼎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 490,000
万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323,487.05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257,046.44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
控股子公司>总额为 340,618.51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216,807.74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2019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79.34%,其中:公司对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总额
为 102,17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102,17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 年末)经审
计净资产的 37.39%。以上均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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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永鼎集团营业执照复印件;
4、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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