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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鼎股份:永鼎股份:华西证券关于永鼎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8-04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江

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永鼎股份拟使用不超过 45,000 万元(含 45,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12 号),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98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6,323.81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天健验〔2019〕6-17 号《验证报告》审

验。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工程进度
       序号              募投项目
                                                 拟投入额        累计投资额          (%)

         1       年产 600 吨光纤预制棒项目          80,323.81          51,856.23       64.56

         2      年产 1000 万芯公里光纤项目          16,000.00                   -            -

                           合计                     96,323.81          51,856.23       53.84

             截至 2021 年 8 月 3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5,890.87 万元,募集资金存放

     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余额
       户名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元)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农村商业银行汾湖支行    0706678081120100313136             26,260,178.46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汾湖支行        10543701040024249               430,006,582.18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汾湖支行       1102022629006041881                        56,007.29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汾湖支行              535273114514                         19,115.81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汾湖支行         30450188000091273                 2,566,827.59
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合 计                           -                         -                     458,908,711.33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 45,000 万元(含 45,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

078)。


    截至 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45,000 万元

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5,000

万元(含 45,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或进度,

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

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

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五、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九

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不超过 45,000 万元(含 4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9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规定,华西证券认真核查了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所涉及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等,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 董事

会 202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45,000 万元(含 45,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武斌                     陈雯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