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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鼎股份:永鼎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年度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8-10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83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申请年度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永鼎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光电子”)、

金亭汽车线束(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亭”)、江苏永鼎泰富工程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永鼎泰富”)。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

    1、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武汉光电子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为 1,000 万元,

本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 2,1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

    2、本次为全资孙公司苏州金亭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为 5,000 万元,

本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 14,5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

    3、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永鼎泰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为 22,000 万元,

本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 79,571.96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公司为武汉光电子,永鼎泰富提供的担保,超

持股比例担保部分有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收到函件,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
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汉广电子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 1,000 万
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收到函件,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
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苏州金亭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
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申请 5,000 万元期限为 6 个月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1
保。
       3、公司收到函件,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
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永鼎泰富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 22,000 万
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同意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为 28,000 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经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临
2021-036、临 2021-05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永鼎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999 号海外人才大楼 A 座 18 楼 195
室
     法定代表人: 李鑫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9 月 30 日
     经营范围: 芯片、光纤、光缆、电线电缆、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生
产;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生产、批发兼零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武汉光电子资产总额为 5,280.25 万元,负债总额为
3,070.76 万元,资产净额为 2,209.49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5,222.43 万元,
净利润为 154.85 万元(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永鼎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70%,武汉同芯鼎
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公司与股东武汉同芯鼎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不存在关联关系。
     2、被担保人名称:金亭汽车线束(苏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越秀路 88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效东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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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2018 年 4 月

    经营范围: 生产高级电子线束、汽车线束(包括新能源汽车线束);组合仪表;
研制开发先进电器装置;销售自产产品;从事线束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
业管理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苏州金亭资产总额为 48,837.93 万元,负债总额为
55,094.19 万元,资产净额为-6,256.26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51,479.16
万元,净利润为-11,241.99 万元(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亭持有其 100%股权
    3、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永鼎泰富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吴江区黎里镇汾湖大道 558 号
    法定代表人:朱其珍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
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输、变、配电设备研发、销售、安装、调试及服务(电
力设施除外);电气成套设备、通讯设备研发、销售、安装、调试及服务;电气工程;
通讯工程专业承包;金属材料的销售;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永鼎泰富资产总额为 91,189.88 万元,负债总额为
51,184.22 万元,资产净额为 40,005.66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114,589.19
万元,净利润为 1,066.79 万元(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东及持股比例: 本公司 51% ,严炜 16.67%,宋德明 7%,许峥 6.33%,徐功胜 5%,
穆茂武 5%, 曹一欢 5%,淦贵生 4%。淦贵生先生曾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与其他股
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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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金、损害赔偿金、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延迟履行金、为实现债券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共证认证
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本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
年。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2、保证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保证范围: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
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
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
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的交易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
师费等)。
    保证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责任期间:保证期间为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3、保证人(乙方):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延迟履行金、为实现债券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共证认证
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
具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
担保属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是为了保证其正常运营的流
动资金需求,有助于其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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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的需要,该担保事项有利于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对子公司采取了有效监控措施,风险可控。但我们提醒公司管理层应密
切关注担保风险,加强对外担保管理,从总体上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控制
和化解现存对外担保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切实
维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3、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该担保预计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担保事项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
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456,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控股子公司>总额为 331,025.65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222,155.9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
产的 81.93%,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32,155.65 万元,实际担
保余额为 123,285.9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45.47%。
以上均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武汉光电子、苏州金亭、永鼎泰富营业执照复印件;
    4、武汉光电子,永鼎泰富反担保函;
    5、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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