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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鼎股份:永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声明2021-12-11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事
                            前认可声明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
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前向我们提交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上述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
了充分沟通,并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上述有关资料,认为: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
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
进行确认且无异议。因此,我们同意变更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特此声明。




                                        独立董事:华卫良、苗莉、蔡雪辉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