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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鼎股份:永鼎股份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年度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9-10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83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申请年度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武汉永鼎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武汉光电子”)、江苏永鼎盛达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盛达”)为上
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
    1、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武汉光电子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本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 3,1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
    2、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永鼎盛达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本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 1,9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1、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武汉光电子提供担保,由其他股东武汉同芯鼎盛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股东李鑫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反担保;
    2、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永鼎盛达提供担保,由其他股东淦贵生、张晓峰按持股比
例提供相应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100%,本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1,000 万元,敬请投资
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鉴于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武汉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期限届满,公司收到银行函件,继续与上述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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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子公司武汉光电子向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申请 1,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授信及子
公司永鼎盛达向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申请 1,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本次为武汉光电子提供担保,由其他股东武汉同芯鼎盛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股东李鑫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反担保;为永鼎盛达提供担
保,由其他股东淦贵生、张晓峰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反担保。
     公司同意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为 2,000 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经公司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临
2022-028、临 2022-05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永鼎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999 号海外人才大楼 A 座 18 楼 195
室
     法定代表人:李鑫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9 月 30 日
     经营范围:芯片、光纤、光缆、电线电缆、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生
产;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生产、批发兼零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武汉光电子资产总额为 6,792.77 万元,负债总额为
4,889.14 万元,资产净额为 1,903.63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3,811.38 万
元,净利润为-316.93 万元(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永鼎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70%,武汉同芯
鼎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公司与股东武汉同芯鼎盛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不存在关联关系。
     2、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永鼎盛达电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吴江区黎里镇芦墟 318 国道 74K 处芦墟段北侧
     法定代表人:赵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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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9 年 7 月 24 日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研发、生产、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的研
发、生产、销售;五金交电、电工器材、塑料制品、插头、面板、开关、配线架、软
件的销售;铜、铝制材和铜、铝压延加工;铜、铝产品的销售;实业投资;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
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永鼎盛达资产总额为 9,301.73 万元,负债总额为
6,450.39 万元,资产净额为 2,851.34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17,944.23 万
元,净利润为 504.03 万元(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东及持股比例:本公司 70%,淦贵生 25%,张晓峰 5%;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延迟履行金、为实现债券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
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即自债务人依具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
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保证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延迟履行金、为实现债券的费用(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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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
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即自债务人依具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
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
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
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能力,且本次担保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
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 2022 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
担保属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是为了保证其正常运营的流
动资金需求,有助于其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
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的需要,该担保事项有利于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对子公司采取了有效监控措施,风险可控。但我们提醒公司管理层应密
切关注担保风险,加强对外担保管理,从总体上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控制
和化解现存对外担保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切实
维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3、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该担保预计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担保事项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
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470,6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控股子公司>总额为 322,6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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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228,169.1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 年末)经审计净资
产的 80.4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20,237.40 万元,实际担
保余额为 127,299.1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44.87%。
以上均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被担保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被担保子公司反担保函;
    5、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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