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2-13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 北方 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 北方 02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18-05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 年 12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 305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12 月 28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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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向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1 √
出售资产的议案
(一)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
司 2018 年 12 月 13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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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
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
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11 北方稀土 2018/12/2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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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
除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外,还应出示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股东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
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持股证明;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法
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黄河大街 83 号北方稀土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18 年 12 月 27 日(星期四,8:30~11:30,
13:30~16:30)
(四)登记方式: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
记,也可通过先传真或发送扫描件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登记。现场
参会股东务请提供联系电话,以便会务筹备。
(五)联系人:郭剑 李学峰
联系电话:0472-2207799 0472-2207788
传真:0472-2207788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等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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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
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向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
1
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
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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