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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方稀土:关于向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2018-12-13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 北方 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 北方 02      编号:(临)2018—050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出售
          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盘活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拟依据资产评估结
果确定的价款总计 120,302.54 万元(不含税),向内蒙古包钢钢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股份)出售库存稀土矿石、生产厂房、设
备等与稀土选矿有关的全部实物资产。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2 年,公司为加大对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的直接占有和开发力度,
促进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从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购入 600 万吨白云鄂
博矿稀土矿石,用于保障公司稀土选矿生产及工业试验。2014 年,包
钢(集团)公司下发《关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包
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规划》,明
确了公司和包钢股份的发展定位,即包钢股份为铁、有色金属、煤炭
等上游矿产资源及相应产品的唯一整合方,公司为稀土冶炼、分离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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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 北方 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 北方 02   编号:(临)2018—050

应用业务的唯一整合方。近年来,公司按照包钢(集团)公司的总体
规划,改变稀土产品生产所需稀土原料采购品种,向包钢股份整体出
租稀土选矿资产,通过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集中力量发展稀土冶
炼分离、下游功能材料和应用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加快产业发展。
鉴于公司目前不再生产稀土精矿,现存与稀土选矿有关资产已不能为
公司生产所使用,因此,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
效益,公司拟向包钢股份出售包括上述稀土矿石、生产厂房、设备等
与稀土选矿有关的全部实物资产。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因包钢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其 54.66%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德刚
     注册资本:455.85 亿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黑色金属及其延压加工产品、冶金机械、
设备及配件,焦炭及焦化副产品(化工)生产和销售、冶金的投资、

黑色金属冶炼、工业用氧、工业用氮、工业氢、纯氩、压缩空气、蒸
汽、城市煤气经营、钢铁产品采购、耐火材料技术转让和施工服务、
废钢铁加工、采购和销售、钢铁生产技术咨询、专有管理技术(高炉

无料钟炉顶布料器等)、电力设备的施工、维护和检修以及电力技术
服务,铁路运输及铁路设备的安装、检修和维护,工业用水,仓储(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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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 北方 02            编号:(临)2018—050

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进出口贸易,铁矿采选,工业厂房、设
备租赁,稀土精矿生产销售、萤石矿生产销售、铌精矿生产销售、硫
精矿生产销售;有色金属、铁合金、铁矿石(铁精矿)、焦煤、焦炭
的贸易。
     主要财务指标(源自公开披露数据):                           单位:亿元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479.43             1466.42
资产净额                               518.52              493.36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482.67              536.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04               20.61
     包钢股份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稀土选矿生产及工业试验后库存的 549.48
万吨稀土矿石,以及公司稀选厂、白云博宇分公司的房屋建筑物、机
器设备和材料备件。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
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交易标的资产账面价值如下(数据未
经审计):
                                                                   单位:万元

        资产项目      账面原值    已提折旧或摊销   已提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一、存货           74,666.54                                     74,666.54
   其中:稀土矿石     73,734.96                                     73,734.96
         材料备件        931.58                                        931.58
   二、固定资产       20,346.43         8,783.14       2,369.87      9,193.42
   其中:房屋建筑物    9,599.39         3,978.11                     5,621.28
         机器设备     10,747.04         4,805.03       2,369.87      3,572.14
   三、在建工程          626.29                                        626.29
   四、合计           95,639.26         8,783.14       2,369.87     84,4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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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 北方 02               编号:(临)2018—050

     四、关联交易定价
     本次交易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
产评估公司对交易标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
有限公司拟收购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稀
土选矿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8)第 1554 号〕(以
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10 月 31 日,评估假设为交易假设、公开
市场假设和持续使用假设,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确定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一、存货             74,666.54      107,556.58       32,890.04                44.05
其中:稀土矿石       73,734.96      106,727.28       32,992.32                44.74
      材料备件          931.58             829.30      -102.28               -10.98
二、固定资产          9,193.42       12,662.95        3,469.53                37.74
其中:房屋建筑物      5,621.28        8,348.34        2,727.06                48.51
      机器设备        3,572.14        4,314.61         742.47                 20.78
三、在建工程            626.29              83.01      -543.28               -86.75

    资产总计         84,486.25      120,302.54       35,816.29                42.39

     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值为 120,302.54 万元,评估增值 35,816.29
万元,增值率 42.39%。双方同意以评估值作为本次交易总价。本次
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及债务重组。
     五、关联交易的价款支付及权属转移
     本次交易总额为 120,302.54 万元(不含税),双方约定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以现金、银行承兑汇票或债权抵顶等方式完成价款收付。
完成款项收付后,双方在资产所在地办理资产移交。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包钢股份出售资产,能够有效盘活公司资产,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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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0111       股票简称:北方稀土
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 北方 01
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 北方 02         编号:(临)2018—050

东利益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内蒙古包钢钢
联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7 名关联董事赵殿清、李金玲、
杨占峰、邢立广、赵德贵、张日辉、王占成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7
名非关联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
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包钢
(集团)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公司向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公司向内蒙古包
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
      八、备查文件
     (一)北方稀土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北方稀土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北方稀土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四)北方稀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五)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天兴评报字(2018)第1554号〕。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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