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关于向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续租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12-20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8-062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续租房产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
司续签《现代农贸城一期项目批发市场部分租赁协议》以下简称“《租
赁协议》”),年租金总额为 1738.56 万元人民币,租赁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审
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全体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过的关联交易为
2244.22 万元(上述金额主要系上一年度现代农贸城一期项目批发市
场部分租赁费用及租赁期间日常水电费代收代缴,业经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到 5%以上,故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授权经营班子具体负责协议的签署。
一、交易概述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东日”)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与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篮子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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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现代农贸城一期项目批发市场部分租赁协议》,承租菜篮子集
团位于娄桥街道古岸头村的现代农贸城一期项目的批发市场部分从
事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经营管理业务(详见公司公告 2017-030)。
鉴于上述协议将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公司拟与菜篮子集团续
签《租赁协议》,租赁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租赁期租金标准保持不变,年租金总额为 1738.56 万元人民币
(大写:壹仟柒佰叁拾捌万伍仟陆佰元整)。
本次交易对方是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关联交
易之规定,公司本次与菜篮子集团拟签署的租赁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到 5%以上,故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授权经营班子具体负责协议的签署。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是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因此公司与温
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8 年 8 月 03 日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十七中路 31 弄 15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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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6842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运);定型包装食品(含冷冻和冷藏食
品)、非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含冷冻和冷藏食品)、直接入口的散装
食品(含冷冻和冷藏食品)、食品冷藏储存;片剂、原料药的生产;
禽类屠宰、加工、销售(以上经营项目限分公司经营);初级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副食品、其他日用百货销售(含网上销售);自有房产
出租;农贸市场的租赁和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6842 万元,
占注册资本 100%。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
139,162.48 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3,594.06 万元,实现营
业收入 9,703.27 万元,净利润 1,032.81 万元。
公司与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承租位于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古岸头村的现
代农贸城一期项目的批发市场部分,建筑面积 47,292.62 平米(其
中:一层建筑面积 5160.21 平方米;夹层建筑面积 2009.83 平方米;
二层建筑面积 13646.69 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 13817.21 平方米;四
层建筑面积 11827.34 平方米;机房 296.64 平方米;电梯间、楼梯间
534.70 平方米;停车场 228 个车位),本次交易属于公司租入资产。
该经营物业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
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
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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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双方一致同意租赁期租金金额与上年租金保持不变,年
租金总额为 1738.56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柒佰叁拾捌万伍仟陆佰
元整)。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签订协议
公司拟与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现代农贸城一期项目批
发市场部分租赁协议》。
(二)协议生效
该协议生效,基于以下前置条件的达成: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菜篮子集团履行完毕必要的国有资产出租程序;
3、我司获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必要授权;
(三)协议期限
租赁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双方一致同意租赁期租金金额与上年租金保持不变,年
租金总额为 1738.56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柒佰叁拾捌万伍仟陆佰
元整)。
1、一层与夹层的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401.95 万元/年(大写:肆
佰零壹万玖仟伍佰元整);
2、二层、三层、四层及机房、电梯间、楼梯间的租金标准为人
民币 1303.78 万元/年(大写:壹仟叁佰零叁万柒仟捌佰元整);
3、停车场(228 个车位)的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32.83 万元/年(大
写:叁拾贰万捌仟叁佰元整)。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菜篮子集团收到租金后开具租
赁发票。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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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生产经营所需,同时有利于公司
娄桥市场“一站式采购”的市场布局,丰富公司现有农批市场的经营
业态,加强娄桥市场的集聚效益。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 2018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
关联董事均投票同意。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一致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该项事项时,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与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租赁协议》符合公司实际生产
经营需要,且该等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
条款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和价格基本符合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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