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8-077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18年10月29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
销5名已辞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拟回购
股票数量共计248,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回购价格为
5.51元/股,预计回购总金额为1,370,006.40元。回购完毕后,公
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
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645,794,521元变更为
645,545,88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
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
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
的约定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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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8-077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
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
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
2、申报时间:2018年10月30日起45天内
8:30-11:30;13: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肖亚军 先生、张小青 女士
4、联系电话:0574-8784 1061
5、传真号码:0574-8783 1133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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