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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睦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8-077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18年10月29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
  销5名已辞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拟回购
  股票数量共计248,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回购价格为
  5.51元/股,预计回购总金额为1,370,006.40元。回购完毕后,公
  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
  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645,794,521元变更为
  645,545,88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
  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
  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
  的约定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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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8-077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
  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
  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
       2、申报时间:2018年10月30日起45天内
             8:30-11:30;13: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肖亚军 先生、张小青 女士
       4、联系电话:0574-8784 1061
       5、传真号码:0574-8783 1133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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