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2018-11-05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8-087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公司拟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应条款
2018年11月4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
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预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
章程部分条款及相关议事规则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前条款 拟修订后条款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宁波市鄞州工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
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 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
邮政编码:315191 邮政编码:31519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43,634.7649万元。 64,554.58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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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43,634.7649万股,均为人民币普 64,554.5881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通股股票。 股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合并;
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 三 ) 将 股 份 奖 励 给 本 公 司 职 股权激励;
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 购其股份的;
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 第(一)项、第(二)项的情形收购
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本 公 司 股 份 的 , 应 当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 议 ; 公 司 因 前 款 第 ( 三 ) 项 、 第
定 收 购 本 公 司 股 份 后 , 属 于 第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 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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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转让或者注销。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形 的 , 应 当 自 收 购 之 日 起 十 日 内 注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 形 的 , 应 当 在 六 个 月 内 转 让 或 者 注
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 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
内转让给职工。 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
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
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八十二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第八十二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以特别决议通过: 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 (一)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 算;
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经审计总资产30%的;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公司回购股份;
(六)公司回购股份;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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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 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
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 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
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 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公司因本条前款第(六)项及本章
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章程相关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除修改公司章程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但涉及其相关
的议事规则包括《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将作出相应
修订。具体如下:
(一)《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修订前条款 拟修订后条款
第四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第四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以特别决议通过: 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 (一)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 清算;
和清算;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公司回购股份;
(六)公司回购股份;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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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 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
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 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
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 公司因本条前款第(六)项及以下
事项。 情况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
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议:
(一)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
(二)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三)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
(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修订前条款 拟修订后条款
第二十三条 下列事项由董事会以 第二十三条 下列事项由董事会以特
特别决议做出: 别决议做出:
(一)拟定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 (一)拟定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或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方 者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方案;
案; (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 (三)决定公司提供对外担保;
案; (四)公司回购股份及因以下情况
(三)决定公司提供对外担保;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四)应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 1、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过的其他事项。 股权激励;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事项, 2、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由董事会以普通决议做出。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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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五)应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的其他事项。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事项,由
董事会以普通决议做出。
三、其它说明
本次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4 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8年第2次修订);
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8年第2次修
订);
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8年第2次修
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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