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8-11-21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8-094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公司股份
通知债权人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维护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公司于2018年11月20
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发布的相关
信息,公告编号:(临)2018-093。
根据本次回购预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普通股(A 股)股份。在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的前提下,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
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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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回购规模、最高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
量约为4,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19%,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
股份的期限为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
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
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2、如公司董事
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
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
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债权人可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
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不提出的
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
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
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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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
2、申报时间:2018年11月21日起45天内
8:3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肖亚军 先生、张小青 女士
4、联系电话:0574-8784 1061
5、传真号码:0574-8783 1133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20 日
报备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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