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书面审核意见2019-04-23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2011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东
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同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与日常经营相关
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同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产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同该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的定
价机制是公允的,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合
并范围变更,亦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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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 页无正文 ,为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⒛ 19年 度与 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书面审核意见签字页 )
东睦新材料集 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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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⒛ 19年 4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