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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董事会决议公告2012-04-08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 2012-005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 13 次普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董事长刘绍勇先生召集,于 2012 年 4 月 6 日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
一致同意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东航武汉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具体实施授权
公司总经理负责。
    同意公司与武汉市国资委及其下属公司对东航武汉公司共同增
资 17.5 亿元。本公司以现金或飞机作价,对东航武汉公司增资人民
币 10.5 亿元,武汉市国资委及其下属公司以现金出资 7 亿元。增资
扩股工作完成后,东航武汉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 亿元变更为人民
币 17.5 亿元,公司持股比例调整为 60%,武汉市国资委及其下属公
司合计持股比例调整为 40%。


    二、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的议案。

    1、同意公司董事罗祝平先生因另行安排工作任务不再兼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职务,不再兼任《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

的授权代表,自本决议签署日生效。
    罗祝平先生已确认他与公司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
需要提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及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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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注意之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董事罗祝平先生在长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

司秘书期间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公司治理建设表示诚挚的

感谢!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意聘
任汪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3、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意聘任汪健先
生和魏伟峰先生为联席公司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汪
健先生兼任《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的授权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决议无异议。汪健先生和魏伟峰先生的简历

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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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汪健先生简历


    汪健先生,现年 39 岁,现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室主任。汪先生于一九九五年加入公司,二○○
二年六月至二○○四年二月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二○○四年二月至
二○○六年九月任公司上海营业部副总经理,二○○六年九月至二○
○九年五月任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地副总经理,二○○
九年五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室主任。汪先生具有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汪先生毕业于上海交
通大学,拥有华东理工大学 MBA 学位及清华大学 EMBA 学位。



                         魏伟峰先生简历


    魏伟峰先生,现年 50 岁,现任香港特许秘书公会副会长及资深
会员,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的资深会员,信永方圆企业服务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行政总裁。魏先生曾出任多家企业的联席公司秘
书,拥有丰富的公司秘书、企业管理、法律、财务及公司治理工作经
验。魏先生亦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会员。魏
先生持有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博士学位、香港理工大学企业融资硕士
学位、美国安德鲁大学(Andrews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英
国华瑞汉普敦大学(University of Wolverhampton)法律(荣誉)学
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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