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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2012-12-14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 2012-04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13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东方航空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663 号),就公司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88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面值不少于总发行面值 50%,
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
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本公司如发生影响本次
债券发行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
授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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