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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例会决议公告2013-01-25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 2013-00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第 1 次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13 年第 1 次例
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刘绍勇召集,于
2013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召开。


     公司董事长刘绍勇、副董事长马须伦、董事徐昭、顾佳丹、李养民、唐兵、
罗祝平和独立董事刘克涯、吴晓根、季卫东、邵瑞庆参加了会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公司监事冯金雄、燕泰胜、刘家顺和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
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绍勇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过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关联董事刘绍勇、徐昭、顾佳丹回避了表决。
其他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符合本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对本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具体情况请参见同日披露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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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公告》。
     上海航空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飞鹤航空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和上
海航空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为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
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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