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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201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之独立董事意见2013-03-2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EasternAirlinesCo.,Ltd.



                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之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2年
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公司2012年对外担保情况
     (一)公司2012年对外担保的审批情况
     1.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2 年3 月23 日
召开的董事会2012 年第2次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部分控股子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3家子公司在2012 年7月1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间发生的贷款进行担保:1、为东方航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东航武汉公司”)提供人民币6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2、
为上海东方飞行培训有限公司(简称“飞培公司”)提供人民币13,000
万元、美元1,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3、为上海航空酒店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简称“上航酒店”)提供人民币26,8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
以上担保事项的具体担保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三)条的规定:为资产
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由于东航武汉公司与上航酒店的资产负债率均已超过70%,
董事会同意将对上述两家公司的担保事项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
审议。


     2.公司于2012年6月28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为公
司下属东航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航空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2012
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间发生的借款进行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人
民币60,000万元和人民币26,800万元。上述借款合同的到期日不超过
2015年6月30日,担保合同的期限与借款合同相一致。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EasternAirlinesCo.,Ltd.

     (二)公司2012年对外担保的发生情况
     1.上航酒店2012年共发生担保贷款16,4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的人民币26,8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
     2.飞培公司2012年共发生贷款担保人民币1.1亿元、美元490.6万元,
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人民币13,000万元、美元1,000万元的融资担
保额度。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维持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有利于控股子公司以相对优惠的条件获取发展所需资金,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12年度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均在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对外担保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EasternAirlinesCo.,Ltd.

独立董事签字:




     刘克涯                                     吴晓根

     季卫东                                     邵瑞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