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之独立董事意见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会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审议通过了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年度虽然盈 利,但由于以前年度亏损严重,本年度利润弥补完后仍存在累计亏损。 因此,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目前尚不具 备分配利润条件,建议公司 2012 年度不分配利润。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 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1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刘克涯 吴晓根 季卫东 邵瑞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