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关于公司审议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独立董事意见2013-04-26  

						                 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审议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之独立董事意见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3 年第 3 次例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
绍勇先生、马须伦先生、徐昭先生、顾佳丹先生、李养民先生、唐兵
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
议。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现就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推荐的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 刘绍勇先生、马须伦先生、徐昭先生、顾佳丹先生、李养民
先生、唐兵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上述候选
人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57 条、58 条规定的情况,以
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进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 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三、 经了解,上述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能够
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克涯
                                                          吴晓根
                                                          季卫东
                                                          邵瑞庆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