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修改公司章程公告2013-04-2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 2013-01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修改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3 年第
3 次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
意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作出修改,本次章程修改尚需提
请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有的《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国
内和经批准的国际、地区航空客、货、邮、行李运输业务及延伸服务;通用航空
业务;航空器维修;航空设备制造与维修;国内外航空公司的代理业务;与航空
运输有关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代理服务。并且,从事根据公司法组成的股份有限
公司都可以从事的其他合法活动。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拟修改为: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国
内和经批准的国际、地区航空客、货、邮、行李运输业务及延伸服务;通用航空
业务;航空器维修;航空设备制造与维修;国内外航空公司的代理业务;与航空
运输有关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代理服务;电子商务;空中超市;商品批发、零售。
并且,从事根据公司法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从事的其他合法活动。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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