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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2013-06-2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 2013-03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 1 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 次普通会议根据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刘绍勇召集,于 2013 年 6
月 26 日在上海召开。


     公司董事刘绍勇、马须伦、徐昭、顾佳丹、李养民、唐兵和独立董事刘克涯、
季卫东、邵瑞庆、李若山参加了会议。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公司监事于法鸣、席晟、巴胜基、燕泰胜、冯金雄和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
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参加会议的董事经过讨论,一致同意并作
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刘绍勇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马须伦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审议通过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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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同意独立董事邵瑞庆先生、季卫东先生和李若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
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邵瑞庆先生为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任期与本
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董事李养民先生、唐兵先生和独立董事邵瑞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规划发展委员会成员,李养民先生为规划发展委员会主席,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
期一致。
     同意董事长刘绍勇先生、独立董事刘克涯先生和季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刘绍勇先生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席,任期与本届
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副董事长马须伦先生、董事李养民先生和独立董事刘克涯先生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航空安全与环境委员会成员,马须伦先生为航空安全与环境委员会主
席,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马须伦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审议通过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养民先生、唐兵先生、舒明江先生、吴永良先生和田留文先生为
公司副总经理,吴永良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五、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汪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同时兼任《香港联交
所上市规则》要求的授权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聘任魏伟峰先生为公司联席公司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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