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6-2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 2013-03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 1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 1 次会议根据《公司
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监事于法鸣召集,于 2013 年 6 月 26
日在上海召开。
公司监事于法鸣、席晟、巴胜基、燕泰胜、冯金雄出席了会议。
参加会议的监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
的监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监事于法鸣主持,参加会议的监事经过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于法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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