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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董事会2013年第五次例会决议公告2013-10-2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 2013-043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第 5 次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 2013 年第 5 次例会根据《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刘绍勇召集,于 2013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召开。


     公司董事长刘绍勇、副董事长马须伦、董事徐昭、顾佳丹、李养民、唐兵和
独立董事刘克涯、季卫东、邵瑞庆、李若山、马蔚华参加了会议。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公司监事会主席于法鸣、监事席晟、巴胜基、冯金雄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
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参加会议的董事经过讨论,一致同意并作
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云南东方飞行培训有限公司(“云南飞培”)提供担保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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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同意公司为云南飞培贷款购买模拟机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438.15 万美元
(或等值人民币);同意公司为云南飞培贷款实施基地建设项目提供担保,担保
金额为 8389.423 万元人民币,公司待云南飞培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后进一步进行
披露。


     三、审议通过关于东方航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东航传媒”)增资
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东航传媒增资 36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待东航传媒作出股东会决
议后进一步进行披露。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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