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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修改公司章程公告2014-03-27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 2014-01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修改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14 年第 2 次例
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中涉及
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和现金分红间隔相应条
款,本次章程修改尚需提请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内容如下:
     现有《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
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的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合理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拟修改为: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
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的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合理进行分红,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


     现有《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F)条:
     公司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
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盈利情况
和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F)条拟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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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公司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
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盈利情况
和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满足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
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实施一次年度现金分红。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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