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独立董事关于东航海外向捷星香港提供股东贷款事宜之独立意见2014-07-1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东航海外向捷星香港提供股东贷款事宜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于2014年5月26日提供的《关于东航海外向捷星香港提供股东
贷款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 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6月3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7次普通会议审议。


      2014 年 6 月 3 日,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第七届董事会
第七次普通会议,并审议了《关于东航海外向捷星香港提供股东贷款
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航海外向捷星香港提供最高不超过
6000万美元的股东贷款。由于公司董事唐兵先生担任捷星香港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捷星香港系公司
的关联方,因此上述议案中涉及的相关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和《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
了表决;议案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进行了审议和表决,会议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系向关联方
提供贷款,相关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对本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本页为独立董事审议关于东航海外向捷星香港提供股东贷款的议
案之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克涯                                 季卫东




李若山                                 马蔚华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