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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董事会2014年第5次例会决议公告2014-10-3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编号:临 2014-03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第 5 次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14 年第 5 次例
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刘绍勇召集,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长刘绍勇、副董事长马须伦、董事徐昭、顾佳丹、李养民、唐兵和
独立董事刘克涯、季卫东、李若山、马蔚华参加了会议。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1. 同意公司编制 2013 年度财务报表时,提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
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
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
投资》等六项会计准则,并按规定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
     2. 同意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两项新会计准则,并按规定追溯调
整相关财务数据(如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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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向东方航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东航传媒公司”)转让
空中互联平台特许经营权的议案。
     1.同意公司向东航传媒公司转让空中互联平台特许经营权,并签署《“东航
空中互联平台”合作协议》,协议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所属的
A330、B767 和 B777 宽体客机上搭建运营的“空中互联平台”,转让金额不超
过 69,487 万元人民币,具体按公司建设空中互联平台的实际投资额计算;双方
以当年实际发生额进行年度结算;期限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为期 16 年;2.具体实施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
     待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时,公司将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进一步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审议通过成立电商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金出资方式设立全资子公司东方航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暂定
名称),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实施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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