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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为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2014-11-15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 2014-035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为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担保金额                                         担保人
                                                  担保余额        反担保
                                                人民币 55 亿元
 东航海外(香港)            最高上限                                      中国东方航空
                                             (系本公司为东航海
 有限公司(简称“东          为人民币                               否     股份有限公司
                                              外两次发行海外人
 航海外”)                  120 亿元                                      (“本公司”)
                                                民币债所形成)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由于东航海外的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因此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须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为东航海外提高担保额度,有利于其在境外以较低成本进行融
            资,提升其融资能力,并满足本公司不断增长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航海外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境外的融资及投资平台。2011 年 8
 月起本公司为东航海外在境外 3 次发行人民币债券低成本融资提供了合计人民
 币 80 亿元的担保,预计可为本公司节省财务费用约人民币 3.32 亿元(比较基准
 为国内同期贷款利率下浮 10%),具体情况如下:
  债券        票面利                                        国内同期贷款   预计/实际节省
                                    发行日           期限
(亿元)        率                                          利率下浮 10%   利息(亿元)
   25          4.00%      2011 年 8 月 8 日          三年      5.99%            1.49

   22          3.88%      2013 年 6 月 5 日          三年      5.54%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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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33          4.80%      2014 年 3 月 15 日       三年      5.54%          0.73

                                   合计                                    3.32
       为降低本公司整体融资成本,进一步拓展东航海外的融资能力,满足公司不
断增长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东航海外扩大担保额度,上限提高至人民币 120
亿元。
       2014 年 11 月 14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0 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东航海外扩大担保额度,由人民币 80 亿元提高至
最高上限为人民币 120 亿元,担保期限与东航海外发债、贷款、贸易融资等主债
务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 10 年;同意将公司为东航海外提供担保事项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将人民币 120 亿元担保额度上限内的具体项目授权董

事会并进一步授权给公司董事长和/或副董事长决定并签署相关法律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东航海外的注册地址:22/F., Jubilee Centre, 18 Fenwick Street, Wanchai, Hong
Kong,法定代表人为吴永良先生,经营范围为:进出口贸易、投资、咨询服务、
航空客货代理服务。东航海外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境外的融资及投资平
台。东航海外注册资本 3000 万港币,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东航海外作为本
公司在海外的低成本融资平台,在境外已完成 3 次人民币债券的发行,共计募集
资金人民币 80 亿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东航海外经审计测算的总资产为
人民币 52.28 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51.84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4458 万元(其
中应付债券为人民币 46.96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99.15%、;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东航海外总资产为人民币 65.28 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64.67 亿元(其中
应付债券为人民币 54.93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610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99.06%。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名                          担保类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用途
    称                                型            式
                  最高上限为人      信用担        连带责   最长不超过   融资及业务
 东航海外
                  民币 120 亿元       保          任保证       十年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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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四、董事会意见
     近年来,本公司业务规模和机队规模不断发展,资本性支出增加,由公司为
东航海外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以较低的融资成本在境外进行融资,提升其境外融
资能力,满足公司不断增长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谨慎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障本公司的资产安全。本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担保决策程序合法,经参加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通过。本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东航海外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以较低的融资成本在境外进行融资,
提升其境外融资能力,满足公司不断增长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
     综上,董事会同意向东航海外扩大担保额度,由人民币 80 亿元提高至最高
上限为人民币 120 亿元,并将公司为东航海外提供担保事项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
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本公司对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为美元 2271.72 万元、人民币 555,500 万元(该
项系公司为东航海外发债提供的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上述金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3.13%,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 0。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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