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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2015-06-17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 2015-027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 15 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 15 次普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刘
绍勇先生召集,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在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201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结束后在上海国际机场宾
馆召开。



     公司董事长刘绍勇,副董事长马须伦,董事徐昭、顾佳丹、李养民、唐兵、
田留文和独立董事季卫东、李若山、马蔚华、邵瑞庆出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董
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公司监事会主席于法鸣,监事席晟、巴胜基、冯金雄、徐海华和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
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绍勇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经过讨论,一致同意并作出
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中拟购飞机机型
和数量以及相关内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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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董事会依据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中给予的“根据
审批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的授权,调整募集资金用途中拟购飞机机型和数量,并相
应修改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中募集资金用途的相
关内容。
     修改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方案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将用于购买 28 架飞机项目和偿还金融
机构贷款。其中,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于 2015-2016 年度购买飞机 28 架,
机型包括波音远程 B777-300ER、空客中远程 A330-200、空客中短程 A321 和波音
中短程 B737-800,对应的合同价款共计 19.74 亿美元,约合人民币 121.27 亿元。
公司拟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支付其中人民币 120.00 亿元。
     除将前述募集资金用途购买飞机项目中拟购飞机机型和数量进行调整外,募
集资金用于购买飞机项目的人民币 120.00 亿元人民币的总金额及偿还金融机构
贷款 30.00 亿元的总金额不变,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其他事项均无改变。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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