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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航空: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5-09-1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 2015-04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17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2013年度股东大会和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同意根据向美国达美航

空公司(以下简称“达美航空”)发行H股股份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

本描述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以体现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的变化情况。

相关修改应于发行交割后立即生效。

     公司于2015年9月9日完成向达美航空发行H股普通股465,910,000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1元。本次H股发行完成后,公司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序号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二十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 第二十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
  1
      的股份总数为 12,674,268,860 股。 的股份总数为 13,140,178,860 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
      数为 12,674,268,860 股,其中 A 股共 数为 13,140,178,860 股,其中 A 股共
  2   8,481,078,8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81,078,8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92%;H 股共 4,193,190,000 股, 64.54%;H 股共 4,659,1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3.08%。            占公司总股本的 35.46%。
      第二十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二十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3
      币 12,674,268,860 元。             币 13,140,178,860 元。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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